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层配置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有企业管理层配置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企管理人员比例需要根据企业规模、性质、行业特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如果是大型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数量相对较多,在保证企业运行顺利和员工权益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比例应在10%至20%之间。
而对于小型国企,管理人员比例可以适当降低,因为过多的管理人员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综上所述,科学、合理地确定国企管理人员比例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一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是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
2、国企不再是"铁饭碗"。市场或是管理人员更好归宿,就业市场弹性更强,管理人员掀创新创业潮。
①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对国有资产能行使决策和管理职能的人员,如: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等,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领导班子成员”;
②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职能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如: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总监、副总监、车间负责人等,也就是我们习惯上所称的“干部”或行政管理人员;
③国有企业中按照职能分工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岗位上承担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能的非行政系列管理人员,如:会计、出纳、审计、采购、基建、设备管理、资产管理、工具工装计划等,也就是我们习惯上所称的“职员”;
④与国有企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签订企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从事生产制造、工勤、***等工作的从业人员。比如:从事技术、生产、制造、保管、保安等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工人”“工勤人员”。
在上述国有企业的人员构成中的前三类人员,既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又含“非行政管理人员”,也就是我们习惯上所称的“管理人员”。
一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包括设董事会的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等;未设董事会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等。
二是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
为完善国有企业独立董事所任职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有企业管理层配置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层配置方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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